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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刘十五之郡》原文注释及作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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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刘十五之郡》作品介绍

《送刘十五之郡》原文注释及作者介绍

《送刘十五之郡》的作者是王昌龄,被选入《全唐诗》的第143卷。

《送刘十五之郡》原文

送刘十五之郡

作者:唐·王昌龄

平明江雾寒,客马江上发。

扁舟事洛阳,窅窅含楚月。

《送刘十五之郡》注释

①平明:天刚亮。

②窅窅:同“杳杳”,幽暗貌。

《送刘十五之郡》作者介绍

王昌龄(698—约757)唐代诗人。字少伯,唐京兆长安(今陕西西安)人。公元727年(开元十五年)进士及第,授秘书省校书郎。公元734年(开元二十二年)中博学宏词,授汜水(今河南荥阳县境)尉,再迁江宁丞,故世称王江宁。约在公元737年(开元二十五年)秋,获罪被谪岭南。三年后北归。公元748年(天宝七年)谪迁潭阳郡龙标(今湖南黔阳县)尉。安史乱后还乡,道出亳州,被刺史闾丘晓所杀。

王昌龄在当时曾名重一时,有“诗家夫子王江宁”之称,擅长七绝,被后世称为“七绝圣手”。存诗一百七十余首,多为当时边塞军旅生活题材,描绘边塞风光,激励士气,气势雄浑,格调高昂,手法细腻。

《送刘十五之郡》繁体对照

卷143_13送劉十五之郡王昌齡

平明江霧寒,客馬江上發。

扁舟事洛陽,窅窅含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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