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

《观刈麦》翻译及其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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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

观刈麦

《观刈麦》翻译及其原文

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

夜来南风起,小麦覆陇黄。

妇姑荷箪食,童稚携壶浆,

相随饷田去,丁壮在南冈。

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

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

复有贫妇人,抱子在其旁,

右手秉遗穗,左臂悬敝筐。

听其相顾言,闻者为悲伤。

家田输税尽,拾此充饥肠。

今我何功德?曾不事农桑。

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

念此私自愧,尽日不能忘。

  翻译

农家很少有空闲的月份,五月到来人们更加繁忙。

夜里刮起了南风,覆盖田垄的小麦已成熟发黄。

妇女们担着竹篮盛的饭食,儿童手提壶装的水,

相互跟随着到田间送饭,收割小麦的男子都在南冈。

他们双脚受地面的热气熏蒸,脊梁上烤晒着炎热的阳光。

精疲力竭仿佛不知道天气炎热,只是珍惜夏日天长。

又见一位贫苦妇女,抱着孩儿站在割麦者身旁,

右手拾着遗落的麦穗,左臂上悬挂着一个破筐。

听她望着别人说话,听到的人都为她感到悲伤。

因为缴租纳税,家里的田地都已卖光,只好拾些麦穗充填饥肠。

现在我有什么功劳德行,却不用从事农耕蚕桑。

一年领取薪俸三百石米,到了年底还有余粮。

想到这些内心感到惭愧,整天也不能淡忘。

  注释

⑴刈(yì):割。题下注“时任盩厔县尉”。

⑵覆(fù)陇(lǒng)黄:小麦黄熟时遮盖住了田埂。覆:盖。陇 :同“垄”,这里指农田中种植作物的土埂,这里泛指麦地。

⑶妇姑:媳妇和婆婆,这里泛指妇女。荷(hè)箪(dān)食(shí):用竹篮盛的饭。荷:背负,肩担。箪食:装在竹篮里的饭食。

⑷童稚(zhì)携壶浆(jiāng):小孩子提着用壶装的汤与水。浆:古代一种略带酸味的饮品,有时也可以指米酒或汤。

⑸饷(xiǎng)田:给在田里劳动的`人送饭。

⑹丁壮:青壮年男子。南冈(gāng):地名。

⑺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双脚受地面热气熏蒸,脊背受炎热的阳光烘烤。

⑻但:只。惜:盼望。

⑼其:指代正在劳动的农民。傍:同“旁”。

⑽秉(bǐng)遗穗:拿着从田里拾取的麦穗。秉,拿着。遗,遗失

⑾悬:挎着。敝(bì)筐:破篮子。

⑿相顾言:互相看着诉说。顾:视,看。

⒀闻者:白居易自指。为(wèi)悲伤:为之悲伤(省略“之”)。

⒁输税(shuì):缴纳租税。输,送达,引申为缴纳,献纳。

⒂我:指作者自己。

⒃曾(céng)不事农桑:一直不从事农业生产。曾:一直、从来。事:从事。农桑:农耕和蚕桑。

⒄吏(lì)禄(lù)三百石(dàn):当时白居易任周至县尉,一年的薪俸大约是三百石米。石:古代容量单位,十斗为一石(古时候念dàn)。

⒅岁晏(yàn):年底。晏,晚。

⒆念此:想到这些。

⒇尽日:整天,终日。

  作者生平:

出生乱世

唐代宗大历七年(772年)正月,白居易出生于河南新郑的一个“世敦儒业”的中小

官僚家庭。白居易出生之后不久,家乡便发生了战争。藩镇李正己割据河南十余州,战火烧得民不聊生。白居易二岁时,任巩县令的祖父卒于长安,紧接他的祖母又病故。白居易的父亲白季庚先由宋州司户参军授徐州彭城县县令(780年),一年后因白季庚与徐州刺史李洧坚守徐州有功,升任徐州别驾,为躲避徐州战乱,他把家居送往宿州符离安居。白居易得以在宿州符离度过了童年时光。 而白居易聪颖过人,读书十分刻苦,读得口都生出了疮,手都磨出了茧,年纪轻轻的,头发全都白了。

仕官生活

806年,白居易罢校书郎。同年四月试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及第,授盩庢县

(今西安周至县)尉。807年,任进士考官、集贤校理,授翰林学士。808年任左拾遗,迎取杨虞卿从妹为妻。810年改任京兆府户部参军,811年母亲陈氏去世,离职丁忧,归下邽。814年回长安,授太子左赞善大夫。

任左拾遗时,白居易认为自己受到喜好文学的皇帝赏识提拔,故希望以尽言官之职责报答知遇之恩,因此频繁上书言事,并写大量的反应社会现实的诗歌,希望以此补察时政,乃至于当面指出皇帝的错误。白居易上书言事多获接纳,然而他言事的直接,曾令唐宪宗感到不快而向李绛抱怨:“白居易小子,是朕拔擢致名位,而无礼于朕,朕实难奈。”李绛认为这是白居易的一片忠心,而劝谏宪宗广开言路。

贬谪江州

815年,宰相武元衡遇刺身亡,白居易上表主张严缉凶手,被认为是越职言事。其后白居易又被诽谤:母亲看花而坠井去世,白居易却著有“赏花”及“新井”诗,有害名教。遂以此为理由贬为

江州(今江西九江)司马。818年,白居易的弟弟白行简至江州与白居易相聚。当白居易被任命为忠州刺史时,白行简也一同与兄长溯江而上。途中与元稹相遇于黄牛峡,三人相游之处被称为三游洞。在忠州任职的时间,白居易在忠州城东的山坡上种花,并命名此地为“东坡”。[10] 同年冬,被任命为忠州(今重庆市忠县)刺史,819年到任。820年夏,被召回长安,任尚书司门员外郎。[11]

白居易的母亲虽因看花坠井去世,然而白居易早有许多咏花之作,而依宋代的纪录,新井诗作于元和元年左右(新井诗今已失传),可见此事不能构成罪名。他被贬谪的主因,很可能与他写讽谕作品而得罪当权者有关。贬谪江州是白居易一生的转折点:在此之前他以“兼济”为志,希望能做对国家人民有益的贡献;至此之后他的行事渐渐转向“独善其身”,虽仍有关怀人民的心,表现出的行动却已无过去的火花了。然而白居易在江州虽不得志,大体上仍能恬然自处,曾在庐山香炉峰北建草堂,并与当地的僧人交游。

任职苏杭

820年冬,转任主客郎中、知制诰。821年,加朝散大夫,始正式著五品绯色朝服,(绯色即朱色,为五品以上官员所用的服色)。转上柱国,又转中书舍人。822年,白居易上书论当时河北的军事,不被采用,于是请求到外地任职,7月被任命为杭州刺史,10月到任。任内有修筑西湖堤防、疏浚六井等政绩。824年5月,任太子左庶子分司东都,秋天至洛阳,在洛阳履道里购宅。825年,被任命为苏州刺史,5月到任

。826年因病去职,后与刘禹锡相伴游览于扬州、楚州一带。

在杭州刺史任内,见杭州有六口古井因年久失修,便主持疏浚六井,以解决杭州人饮水问题。又见西湖淤塞农田干旱,因此修堤蓄积湖水,以利灌溉,舒缓旱灾所造成的危害,并作《钱塘湖石记》,将治理湖水的政策、方式与注意事项,刻石置于湖边,供后人知晓,对后来杭州的治理湖水有很大的影响。离任前,白居易将一笔官俸留在州库之中作为基金,以供后来治理杭州的官员公务上的周转,事后再补回原数。当这笔基金一直运作到黄巢之乱时,当黄巢抵达杭州,文书多焚烧散失,这笔基金才不知去向。

西湖有白堤,两岸栽种有杨柳,后世误传这即是白居易所修筑的堤,而称之为白公堤。事实上这道“白堤”在白居易来杭州之前已存在,当时称为“白沙堤”,且见于白居易的诗作之中。

当白居易在杭州时,元稹亦从宰相转任浙东观察使,浙东、杭州相去并非太远,因而二人之间有许多往还的赠答诗篇。当白居易任满离开杭州时,元稹要求白居易交出全部的作品,编成《白氏长庆集》五十卷。

在苏州刺史任内,白居易为了便利苏州水陆交通,开凿了一条长七里西起虎丘东至阊门的山塘河,山塘河河北修建道路,叫“七里山塘”,简称“山塘街”。

晚年生活

827年,白居易至长安任秘书监,配紫金鱼袋,换穿紫色朝服(三品以上官员所用的服色)。828年,转任刑部侍郎,封晋阳县男。829年春,因病改授与太子宾客分司,回洛阳履道里。830年

12月,任河南尹。831年七月元稹去世。832年,为元稹撰写墓志铭,元家给白居易润笔的六七十万钱,白居易将全数布施于洛阳香山寺。833年,因病免河南尹,再任太子宾客分司。835年,被任命为同州刺史,辞不赴任,后改任命为太子少傅分司东都,封冯翊县侯,仍留在洛阳。839年10月得风疾。841年,罢太子少傅,停俸。842年,以刑部尚书致仕,领取半俸。

晚年白居易的生活,大多是以“闲适”的生活反应自己“穷则独善其身”的人生哲学。而844年,73岁的白居易出钱开挖龙门一带阻碍舟行的石滩,事成后作诗《开龙门八节石滩诗二首并序》留念,诗中仍反映出他“达则兼济天下”的人生观。

晚年的白居易大多在洛阳的履道里第度过,与刘禹锡唱和,时常游历于龙门一带。作《池上篇》、《醉吟先生传》自况。845年,白居易74岁,尚在履道里第举行“七老会”,与会者有胡杲、吉皎、郑据、刘真、卢贞、张浑与白居易;同年夏,以七老合僧如满、李元爽,画成“九老图”。白居易晚年笃信佛教,号香山居士,为僧如满之弟子。

洛阳安逝

武宗会昌六年(846年)八月十四日(9月8日),白居易去世于洛阳,享年75岁,赠尚书右仆射,谥号“文”,葬于洛阳香山。白居易去世后,唐宣宗李忱写诗悼念他说:“缀玉联珠六十年,谁教冥路作诗仙?浮云不系名居易,造化无为字乐天。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文章已满行人耳,一度思卿一怆然。”著有《白氏长庆集》,共有七十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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