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诗

时间总喜欢给人恍如隔世的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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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的冬天刺骨的寒,窗外的雨不肯停歇下着,漫天的风卯足了劲吹着,我躺在床上往死里睡着。感觉这就像爱尔兰的冬天窗外的雪飘着,屋里的人儿半躺在椅子上睡着,膝盖以下盖着一条红红的毯子,炉火高高的蹿起火苗,烟雾沿着长长的管道爬出屋顶的烟囱在风里袅袅飘着一样,啊,多么和谐的一个画面。

时间总喜欢给人恍如隔世的错觉

而现实就是苦逼悲催喉咙痛感冒发烧的第五天,腹泻大姨妈也来凑热闹,这下彻底瘫痪在床,吃药,灌水,睡了醒,醒了睡,饿了只能打电话叫粥喝。

于是在2014年的第一个星期的某个晚上,我发烧烧了一整夜,烧的整个人迷迷糊糊,第二天下午醒来发现汗浸透了身上穿的黄色法兰绒海绵宝宝睡衣,还是上个月刚来的时候买的。我其实很想用像这样很无所谓的语气一句带过,好像这样就能把所有煎熬的时刻在一句话末端的那个句号里结束一样。但我发现我还没学会这样高端的描述方式。

那一夜我睡了很久。因为一直没睡,一直是醒着的,但因为发烧的缘故,头很重,昏昏沉沉的,时而睡着时而醒着,时而清醒的想着,时而迷糊的梦着。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下午,我整个人都湿漉漉的,半躺着靠着床头,被子拉起至腋下,眼前是迷蒙的,什么都看不清,很疲惫,闭上眼回想着那些梦一样的故事。

一个月前我还在F城,在一家日企做着文员,一张看不出任何情绪的脸听着上司各种莫名其妙的职责,在电脑前做着看不到尽头的报表,在车间重复着不需要任何多余动作的流程。

  三个月前,我还在M城,在我最爱的小城里,打理一间山地车店,与一群热爱骑行的小伙伴,一辆接着一辆车嗖嗖穿过那些绿树成荫的街道,寻找街头小吃,周末郊外野餐,偶尔挑战高山,偶尔参加比赛,偶尔三两好友来一次长途骑行。

六个月前,我还在学校,依旧赖着床,每天叫舍友打包,宿舍联机玩着CS,英雄杀,一有人喊打球就换衣服穿鞋子跑出去,打球打到饭堂关门,一天到晚有用不完的力气,打比赛四节打下来还要约着比赛完再玩三人球赛直到精疲力尽。

那时候总以为日子很漫长,总想着未来会怎样。谁知道一眨眼,我就走到了昨天的明天。

2012年写总结的时候还在想象着2013年会迎来美好的生活,谁知道2013年的总结里却满是漂泊。

而终于,我将要在这个曾经我最不喜欢的城市停下来,这个我曾经路过无数次却一次也不肯停下来看的城市,这个曾经我以为我不会喜欢的城市,这个有我曾经喜欢的人的城市,而终于,我将要在这个城市奋斗,这个城市里有待我如亲人一样的朋友,也有让我开心的朋友,这个城市有让我呼吸道感染的雾霾,也有落满一地银杏叶让我惊喜的想叫喊的公园,有着落败之后却依然存在贵族气质的别墅,也有随处可见的现代化的高楼,这里那么好,那么不好,我想我已经爱上它了。

  我喜欢偶尔去拍那些有着生活气息的弄堂,喜欢那些长满梧桐的街道,喜欢爬满藤蔓的墙角,喜欢那些还残留着80年代辉煌的别墅,喜欢周末的时候跟包子一起去吃东西一起吐槽她的工作一起聊我们的生活,喜欢每天跟露露互相打闹互相嘲笑,喜欢星期六跟新认识的朋友打一下午球,这是我喜欢的生活方式。·

归属感是个很奇怪的东西,有时候一个陌生的城市你会觉得很安心,而有时候一个你生活了很多年的城市却处处让你觉得自己格格不入,我想无论在哪个城市生活,只要找到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能把日子过的开心,就是一种本事。我想能在一个城市里找到自己喜欢做的东西,为想要的生活努力着,并且时常能让幸福感充满自己,是件很棒的事情。

我时常走在街上会感觉自己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几十年一样。物是人非的流年,回眸时却又时隔千年,时间总喜欢给人恍如隔世的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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