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

左传·周郑交质原文和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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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周郑交质原文和翻译

原文: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

翻译:◇郑武公、郑庄公是周平王的卿士。

原文:王贰于虢,郑伯怨王。

翻译:◇(周平王)分权给虢公,郑庄公怨恨周平王。

原文:王曰:“无之。”

翻译:◇周平王说:“没有的事(偏心于虢公)。”

原文:故周郑交质:王子狐为质于郑,郑公子忽为质于周。

翻译:◇于是周王、郑国交换人质(证明互信):(周平王)的儿子狐在郑国做人质,郑庄公的儿子忽在周王室做人质。

原文:王崩,周人将畀虢公政。

翻译:◇周平王死(后),周王室准备让虢公掌政。

原文:四月,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秋,又名成周之禾。

翻译:◇四月,郑国的祭足帅军队收割了温邑的麦子。秋季,又收割了成周的稻谷。

原文:周郑交恶。

翻译:◇周和郑互相仇恨。

原文:君子曰:“信不由中,质无益也。

翻译:◇君子说:“信用不发自心中,盟约抵押也没用。

原文:明恕而行,要之以礼,虽无有质,谁能间之?

翻译:◇开诚布公互相谅解地行事,用礼教约束,虽然没有抵押,谁能离间他们呢?

原文:苟有明信,涧溪沼沚之毛,苹蘩薀藻之菜,筐筥锜釜之器,潢污行潦之水,可藨于鬼神,可羞于王公;而况君子结二国之信,行之以礼,又焉用质?

翻译:◇假如有真诚的信用,山涧溪流中的草,蕨类水草这样的菜,竹筐铁锅这样的器物,低洼处沟渠中的水,都可以供奉鬼神,献给王公为食,何况君子缔结两国的盟约,按礼去做,又哪里用得着人质啊?

原文:风有采蘩采苹,雅有行苇泂酌,昭忠信也。”

翻译:◇《国风》中有《采蘩》、《采苹》,《大雅》中有《行苇》、《泂酌》诗,都是昭示忠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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